第71章 第一次調解
江帆穩如老僧,裴詩詩俏臉卻燒的慌,努力繃著臉蛋。
裴雯雯眼珠子骨碌一轉,起來跑到另一邊,坐到了江帆右邊。
然后捅了捅江老板的腰。
江帆瞅瞅,右手也伸到桌子下面,握住一只小手。
等了半個小時,法院的人進來了。
一下莊嚴肅穆。
沒有開庭,庭審人員讓雙方舉證,原告的律師先發言,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,女律師條理清晰的陳述了裴詩詩撞倒老太太的經過,應該是老太太的陳述。
也有可能是老太太女兒張春雪自編自說的。
什么正看綠化帶里的一朵花時感覺被人擠了一下,然后就摔倒了之類。
裴家姐妹聽的差點氣炸肺,被這一家的無恥驚到。
至于人證,肯定是沒有的。
除非老太太和她女兒有本事找人來做假證。
真要有那本事,就不會為了一點醫藥費徹底不要臉了。
物證也是不存在的。
因此所謂舉證,就是陳述老太太或者她女兒編的事實經過。
然后被告舉證。
打官司很扯蛋,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沒問題,就好比現在,原告明明拿不出證據,只能自編自說。可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主張,那就得被告舉證,但如果拿不出有力的證據,就只能吃下這個啞巴虧,扯蛋就扯蛋到這個地方,所以這年頭都是告人的有理。
特別是這種難以保存證據的民事案件中,被告往往都會很被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