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烈便低喝道:“翻開……洪武元年,《正禮儀風俗詔》。” 兩個地主趕忙應是。 翻開書卷。 便瞧見了白紙黑字的一道旨意。 “佃見田主,不論幼齒,并入少事長之禮。” 一陣安靜。 沈烈便又道:“看的懂么?” 兩個地主人傻了,趕忙道:“那自然是……看的懂呀。” 這道大明太祖頒布的詔書,是什么意思吶,是真對元朝奴隸制的一種糾正,對天下佃戶的保護。 在元朝…… 那暗無天日的一百年間,這天下間的佃戶其實應該叫做奴隸,《元典章》明確規定了地主和佃戶之間。 佃戶遇到了地主要行主仆之禮。 什么意思吶? 元朝從法律上許可了佃戶的奴隸身份,畢竟元代的地主其實就是異族人,奴隸主,打死了漢人佃戶也白打,搶了佃戶家的女兒也白搶。 自大明將元人,色目人趕出這片土地之后。 大明太祖朱元璋便下了一道詔令,從法理上,又把天下佃戶從元人,色目人的奴隸變成了百姓。 太祖一只詔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