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七五 割肉飼母

          從這兩個苦力之口了解到,蒿里鬼國確實有些地獄的性質。

          而且更像是儒家的地獄。

          不仁者,不忠者,不信者,不義者......全部要受刑罰,一些在陽世頂多受到道德上的譴責的行為,在這里要受刑罰的。

          比如李某約定王某在午時一起吃飯,結果王某晚來了半個時辰,并且沒有原因。就要被記錄不信一條。

          在蒿里鬼國就負責打更,巡邏,一年三百六十日沒有休息,準時準點。刑滿為止。

          再比如說某個人愛說大話,便是要在蒿里鬼國當火工,給爐子鼓風,或者吹皮筏。

          再比如愛在背后嚼舌根,就要在蒿里鬼國受刑罰,舌頭被扯出來當繩子用。割下來還會再長。

          丫丫聽著,問道:“那什么人才不會受刑罰呢?”

          “名聲好的人。”

          “君子。”

          李鄲道算是知道泰山蒿里鬼國以什么治國了。

          原來這些罪名完全是他人評價。

          比如一個人不是小偷,若是有人懷疑他是小偷,便會留下不好的印記一道。

          若是許多人認為他是小偷,那他就是小偷。

          也就是所有人都是互相給對方打上標簽。

          只有那些“有名望”的人才能打破這個,比如純孝之人,臥冰求鯉的那種。

          再比如“貞潔”之人,比如丈夫死后,自己一個人把孩子拉扯大,而且還教育得很好的那種。又或者沒有子嗣,替自己的丈夫照顧公公婆婆到死的......道德水準高了,便可以封神,當官。

          而平庸之人,沒有什么大過錯的,就是成為蒿里鬼國的居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