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6章 李衛東要下海(4200均定加更)
李衛東想了想,隨后開口說道:“除此之外,還有件事情要麻煩朱書記,我打算辦一個停薪留職,還希望總公司能批準。”
“你要辦停薪留職?不想再公司里待了?你這是打算下海啊!”朱士聰顯得有些吃驚,語氣中也有幾分不屑。
“下海”在當時而言,還是一個比較新鮮的詞匯。
八十年代,普通人對于“下海”這種行為,看法并不正面,國企職工和政府干部甚至很鄙視那些“下海”的人。
這主要是因為私營經濟一直沒有被正名,個體戶的也缺乏社會地位。對于普通人而言,好好的干部不當,下海去當個體戶,那是腦子抽筋了。
直到南巡講話發表之后,“下海”經商才逐漸成為熱潮,像是機關干部、知識分子、國企人員,紛紛加入到“下海”大潮。
正因為當時的人對于“下海”的看法是負面的,當朱士聰提到“下海”這個詞語時,會感到吃驚,也會表現出不屑。
此前李衛東承包服裝廠,雖然也算是一種經商行為,但畢竟還是在國企的體系下做事情。
可“下海”就不同了,那是脫離國企的體系,自己經營工商業,這跟當個體戶的性質是一樣的,只是規模大小的區別。
在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時候,國企和事業單位的正式人員,“下海”有兩種方式,一種是直接辭職,一種是辦一個“停薪留職”,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后者。
選擇停薪留職,一來是可以給自己留一條后路,萬一“下海”失敗,被海浪一巴掌拍回在沙灘上,也可以回原單位繼續上班,大不了就是仕途受到一些影響,但不至于失去飯碗餓肚子。
選擇停薪留職的第二個原因,就是保留一個單位的身份,這在八十年代更是尤為重要。
八十年代的中國社會,存在著各種鄙視鏈。
比如城市戶口可以鄙視農村戶口;比如國企職工可以鄙視集體企業職工;再比如有正式工人可以鄙視臨時工;當然還有就是有工作單位的人鄙視個體戶。
在這一套鄙視體系下,一個國企干部的身份,顯然是站在各種鄙視鏈最頂端的。有這么一個身份,在很多事情上都會享有特權,這一點對于現代人來說是很難理解的。
舉個最簡單的例子,出差住賓館,這時候如果你掏出一個國企的工作證,那么絕大多數的賓館都會對你笑臉相迎;而如果你沒有這個國企的工作證,只拿一個身份證的話,很有可能被賓館當成閑雜人等拒之門外。
再比如,坐火車遇到臨時檢查行李,這時候你掏出一個國企的工作證,那么臨時檢查可能就能省掉,或者只是簡單的檢查一下。可如果沒有這個工作證,你可能就要面臨更加仔細的檢查,張德歪瓜裂棗的遭遇搜身都有可能。
還有遇到公安部門嚴打的時候,交警部門設卡查車的時候,一張國企工作中都能省去很多的麻煩,至少不用遭到長時間的盤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