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知識產權屬于民事權利,所以知識產權的案件也是民事訴訟案件。法律是保護民事權利的,權利人放棄追責,并不等于行為人的行為不違法。” 鄭加男話音頓了頓,接著解釋道;“在知識產權的案件當中,如果權利人放棄追責,那就形成了‘構成侵權,但不擔責’的情況。 也就是說只要東南公司表示不追究侵權的行為,任何一個廠家都可以繼續生產和銷售空氣炸鍋,從而不必承擔法律責任。 但是有一點需要說明,放棄追究責任,不代表權利人失去權利,在法律層面上,權利人可以隨時反悔,然后對侵權行為進行追責。” “原來如此!”李衛東點了點頭,隨后開口說道;“那這份專利授權協議,我就不簽了。” “為什么?”鄭加男有些不解的問。 李衛東長嘆一口氣:“因為在大陸辦企業,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