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這首《生如夏花》發布之后,歌曲所產生的八成收益都屬于公司,剩下的兩成由林淵和孫耀火分。 其中,孫耀火拿成。 林淵詞曲包辦,還獨自完成了編曲,所以拿成。 孫耀火沒有意見。 他把姿態擺得很低,沒有把《生如夏花》的演唱當成賺錢機會,而是將其作為自己的出道機會,所以簽字非常干脆。 林淵也沒有意見。 雖然他也想多拿點分成,但他跟孫耀火一樣,都是新人級別,新人是沒資格跟公司談條件的,公司要怎么分就怎么分吧。 只有行業大佬才能讓公司在分成上面讓步。 簽完字。 財務部的人提醒林淵:“歌曲會在十一月一號準時發布,屆時與公司合作的各大渠道都會出現這首歌曲的音源。” “好的。” 林淵點點頭。 簽完合同,資源宣傳部的工作人員也過來找林淵,有張單子要簽,單子上面要求林淵填一些信息。 “首先是您的名字。” 資源宣傳部的工作人員引導著林淵填寫:“在詞曲一欄您可以寫自己的名字,也可以寫一個類似于筆名之類的代稱,不過寫了之后,就不要隨便更改了。” “羨魚,可以嗎?” “您不打算用本名?” 林淵點頭,他有點抗拒拋頭露面,能低調當然是低調的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