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明公的考慮非常細致,因為房屋是不可分割的財產,鎮上的房屋并不是制式建筑,有的房子好,有的房子差,有的房子大,有的房子小,有的房子年久失修,有的房子保存的還可以,這樣很難做到絕對公平,就必然埋下矛盾。 所以趙明公選擇用收成的20%來抵扣房屋的價值,既不會對農民造成負擔,也不會產生矛盾,更不會因為是免費的,而出現挑揀、爭端、浪費的問題。 趙明公已經見過太多這種事情,明明是好事,最后卻辦成了壞事。 這最讓他痛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