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人擺地攤,一天能有千把塊的營業額,晚上做夢都在笑。 一個月賺萬把塊,攤主會滿足的不得了。 就算有雄心壯志的,也是從臨時攤位發展成實體店,開了總店再開分店,規模上去了再打廣告,哪有搞個地攤,跳過了實體店、總店和分店這些步驟,直接去推廣的? 聞櫻是把順序顛倒了,先推廣小龍蝦,在蓉城這片空白市場拓荒,讓蓉城人能接受吃小龍蝦,再籌備實體店。 王軍絲毫不懷疑,聞櫻的野心不止是一家實體店,開分店是必然的。 但王軍也給兒子提了醒: “你們倒是費力把小龍蝦的名氣推廣了,原本是水溝水田里上不了臺面的東西,現在別人知道小龍蝦能賣錢,你們的競爭對手差不多也該出現了!” 來就來撒。 王爽把袖子挽起來,告訴他爸:“太升南路也不止你一個人在賣手機嘛,你的手機城能在太升南路站立不倒,我們的‘蝦王’還是要做行業老大。” 聞櫻說了,不怕有人競爭,不怕有人模仿,只要客人認準了“蝦王”,那“蝦王”永遠是最賺錢的。 自己吃了肉,分湯給別人喝是應該的嘛! ——湯都不要別人喝,別人妒忌的眼睛發紅,就要撲上來撕扯他們的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