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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然后他回頭,對她笑了笑。

      一笑,當真能傾國傾城。

      要怎樣幸運,能認識這樣的時瑾,她定是三生有幸,才與他相愛。

      “小姐。”

      是街頭藝人,頭發留得很長,背著畫板的中年男人,穿著軍大衣上前問:“需要畫素描嗎?”

      姜九笙搖搖頭。

      男人說了聲‘打擾了’,轉身離開,初冬的天,他趿著拖鞋,腳后跟生了凍瘡,走路微跛。

      “等等。”姜九笙喚住了男人,問他,“請問可以畫背影嗎?要快一點。”

      男人有些驚喜,連連點頭:“可以的。”他背著畫板走回來,問道,“是畫你嗎?”

      姜九笙搖頭:“畫我男朋友。”她抬手,指了指街對面,口罩遮住了神色,只是眼里有清光,“他在那里排隊。”

      男人問她:“是哪一個?”

      姜九笙回答:“白衣黑褲最好看的那一個。”

      男人順著視線望過去,白衣黑褲,身形提拔,確實是最好看的一個。他把小凳子放在地上,架起了畫板,用鉛筆在白紙上勾勒著線條。

      一幅畫,三十塊錢,男人作畫時,始終蹙著眉,因為從來沒有這般難下筆過,就怕一筆毀了畫中人的精致。

      速寫畫收尾的時候,時瑾正好往回走,姜九笙給了錢,道謝。她給了一張五十的,說她很喜歡畫,可以不用找,男人還是從口袋了掏了很久,湊齊了二十元遞給她,都是零錢,揉得皺巴巴的。

      姜九笙沒有說什么,接了零錢,把畫小心地卷好,男人道了聲謝謝,背著畫板離開了。

      時瑾走過來:“畫了什么?”

      姜九笙不給他看,只是夸了街頭畫家,說畫得很傳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