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 善后
四位主要軍官李存賢、李嗣肱、李承約、袁建豐自然是心向朝廷的,這些時日也一直在努力穩住部隊,做了很多工作。但說實話,他們自己也心驚肉跳,因為士兵們的神情明顯不對,軍中暗流涌動,隨時可能作亂。
這個時候只有兩個辦法。
其一是發下一筆賞賜,然后將他們撤回河東休整,緩解緊張的情緒。
其二是縱容他們劫掠,這是可以釋放負面情緒的。
一般而言,軍中主將喜歡用第二種,對于恢復士氣有奇效。
講究點的只允許劫掠,不允許傷人。
不講究的就默許你燒殺搶掠,但不能鬧得太過分,更不能屠城。
還有一種完全放任的,什么“三日不封刀”、“五日不封刀”,都是這種放任制度下的產物,經常鬧出屠城惡行。
在各個王朝開國之師中,夏軍算是紀律保持得不錯的了,邵承節肯定不能選第二種辦法。
“我已遣人至各縣派捐,長沙城中也有財貨,我會讓馬殷帶頭吐一批出來。你一會就向各營宣布,月底之前人賜錢一緡、絹兩匹,各軍都有。”邵承節拉住了上前行禮的李存賢,說道:“宣布完畢后,誰再有怪話,無需猶豫,直接捕殺。在這個當口,兒郎們不會和賞賜過不去的?!?br/>
“遵命。”李存賢松了一口氣。
部隊他娘的太難管了。如果在北方作戰,再稍稍縱容一下軍紀,根本沒這么多事,晉兵其實沒那么跋扈。
但在湖南廝殺,就不一樣了,你還不允許劫掠錢財和玩女人,軍士們怨氣大是肯定的。
其實李存賢也不是很理解。古來王朝,自漢至唐,承平時軍紀可能還維持得不錯,但開國亂世之時,哪個軍紀有這么嚴的?燒殺搶掠不是家常便飯么?只要鬧得不過分,根本不會上史書,對君主聲譽也無傷,何必管得那么死呢?
再說回本朝,飛龍軍軍紀好嗎?各支禁軍也時不時鬧出些“擾民”事件,為此捕殺軍士,影響士氣,有那個必要嗎?
邵承節不會想那些破事。不是他不知道,而是不在乎。
士氣降低了,我就帶人沖一沖,士氣一下子又起來了。在過往的軍事生涯中,他不止一次玩過這招,身上為此增添了數道傷疤。
真男人就該直面鋒刃,這是很能得到軍中好漢佩服的,為此可以讓他們暫時忽略其他“不愉快”的事情,提高容忍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