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溪中文 > 姜九笙時瑾 > 298:徐蓁蓁最后結局,樹下求娶

      298:徐蓁蓁最后結局,樹下求娶

      很明顯,宇文沖鋒是要捧這兩人,衛視不敢用污點藝人,投錢就是了,做網絡節目。當然,大眾不接受,罵聲一片,罵著罵著,這熱搜上天天都是蘇傾,節目未播先火。總之,她在黑紅的道路上越走越遠。

      反正,你們盡管黑,她照樣紅。

      黑粉們:“……”罵累了怎么辦?都沒詞兒了。

      十二月三號,喬方明一案在江北人民法院一審判決,三位被告,判決如下:

      姜民海因故意殺人罪、詐騙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。姜強受人教唆,因醉酒犯故意殺人罪,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。徐蓁蓁因教唆他人殺人、協同詐騙,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。

      判決剛宣讀完,徐蓁蓁就當場崩潰了,她站起來,大聲辱罵:“姜民海,你連親生女兒都要拉下水,你還是不是人!”

      姜民海低著頭,什么也不說。

      徐蓁蓁推開拽著她的警察,從被告席上沖出來,當堂大喊大叫:“是姜強殺的人,他應該判死刑,我沒殺人,憑什么給我判罪,我不服!我不服!”

      法官與陪審團皺眉,顯然不悅。

      看守的人員趕緊過去把人扣住,警告道:“不服可以申請二審,如果再在法庭上喧嘩,依法論罪。”

      三個警員過來,把犯人帶走。

      徐蓁蓁拼命掙扎,推搡間,她看到了旁聽席上的徐平征,目光頓時一亮:“爸!”

      徐平征蹙眉。

      “爸!”她奮力往前擠,蓬頭散發,臉上的疤痕猙獰,像是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,死死扒著旁聽席前的護欄,“你幫幫我,我不想坐牢。”

      十二年牢獄,跟殺了她沒什么兩樣。

      徐平征起身,眼里不帶一點情緒,毫無溫度:“我不是你爸。”

      九年父女之情,竟這么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