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溪中文 > 描寫李衛東的小說 > 第204章 人為魚肉我為刀俎(三更)

      第204章 人為魚肉我為刀俎(三更)

          李衛東的電爐廠沒有專門的進出口權限,以當時國家開放的程度,李衛東也申請不到那種東西,想要把產品賣到外國,就必須通過外經貿部門。

          而一旦經過外經貿部門,那李衛東所得到的就是人民幣,而不是外匯。

          別看李衛東每一屆廣交會能出口大幾百萬美金的產品,但這些錢實際上都是在外貿部門的賬戶上,需要通過結匯,把外匯換成人民幣,這錢才能歸李衛東所有。

          至于外匯存留這種東西,是合資企業才能有的特權。李衛東這種小電爐廠,是不可能要到外匯存留政策的。

          所以李衛東自己接訂單生產空氣炸鍋,即便是賺的再多,也是人民幣。

          而出售專利的話,錢是付給了東南公司,東南公司是港島注冊的公司,不會受到外匯的管制。東南公司所收到的專利費,可是實打實的美金。

          對于李衛東而言,把人民幣變成美金,即便是少賺點錢也是值得的。

          畢竟當時國家外匯管制非常嚴格,你手里有美金,可以輕易的換成人民幣,有人民幣的話,卻未沒法換成美金。

          有了美金,李衛東便可以做很多事情,可以去購買國外的先進技術,可以去引進國外的先進設備,可以去聘請國外的優秀人才,可以去開拓國外的市場,這樣就可以將企業做大做強。

          當然也可以在國外注冊個皮包公司,然后假裝外資來國內投資,搞個假的中外合資企業。

          不過這得是腦子糊成什么樣的人,才會想到的主意!

          李衛東花費了這么大的功夫,才把錢換成美金,轉移到了境外,怎么可能再從境外把美金拿回來,換成人民幣投資在國內!

          那不是腦子進水了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