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2:審判結果,錦禹斷絕關系(31)
“確定。”陳杰補充,“因為當時印象深刻,所以記得很清楚。”
宋律師又接著問:“再請問證人,當時我的當事人和她的同伴在花房里待了多久,你親眼看到他們離開了嗎?”
陳杰回憶了片刻,語氣肯定地說:“我站在外面看了不到三分鐘,親眼看到他們離開花房,然后我才走了。”
“好的,謝謝證人的證詞。”宋律師問完,面向法官,“法官大人,各位陪審團,根據證人陳杰的證詞,當時我的當事人在正當防衛之后,她的同伴就找過來了,當年的兩個孩子都未滿十八歲,心智并未足夠成熟與理智,尤其是我的當事人,在失去了母親的同時,父親竟還想殺人滅口的情況下,不得已正當防衛刺了自己的養父,也就是死者姜民昌,可想而知我的當事人當時有多驚慌,所以才會選擇逃避,無可厚非地擦去了刀上的指紋,并且立馬離開現場。”
宋律師拿了一份資料給書記員呈堂,并遞給法官。
“另外,這是一份我的當事人八年來的心理治療記錄。”宋律師語氣一轉,痛心又悲切,“我的當事人當年目睹了母親被人殺害,又刺傷了自己的養父,精神一度崩潰,患了嚴重的抑郁癥,并且有自殺傾向,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,接受了催眠治療。”他提了提聲音,強調,“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,我的當事人八年來沒有站出來澄清,因為我的當事人在催眠治療之后,根本不記得當年的命案了。”
到這里,宋律師道:“我的陳詞結束了。”
法官問公訴方檢察官:“公訴方還有什么問題嗎?”
林檢察官搖頭:“沒有問題。”
法官又問:“一號被告律師呢?”
孔曹華站起來,做最后的結案陳詞:“我的當事人溫詩好承認過失殺害繼父姜民昌。”
結案陳詞一出來,法庭上便靜了。
姜九笙抬頭,看著坐在對面的溫詩好,她垂著眸,在拭淚。
難怪這么老實配合,原來她的主張是過失殺人,所以才要裝可憐,博同情,就是不知道她打了什么主意,居然愿意承認殺人罪,過失殺人再怎么輕判,也是要坐牢的。
孔曹華站在庭前,語氣越來越悲痛:“我的當事人溫詩好出生在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,父母恩愛,生活美滿,而這一切的平靜從死者姜民昌出現之后開始改變。視頻里兩位死者爭吵時,曾清楚的指出死者姜民昌曾親手殺害了我當事人溫詩好的生父,從而取而代之,入贅了溫家。”
孔曹華回頭,看了一眼自己的當事人,溫詩好垂淚,哭得肩膀顫抖,孔曹華神色同情,繼續陳詞:“當年我的當事人還未成年,在聽到這樣的真相時,對死者姜民昌產生恨意也無可厚非,所以才會一時氣急,說出了證人姜錦禹口中的那句證詞。”他換了一種口氣,氣憤的神色,“你這種殺人犯,還不如死了。”
話鋒一轉,孔曹華說:“可我的當事人并不是真的想繼父死,試想一下,才十幾歲的女孩子,在親眼目睹了兇殺的過程,該有多驚恐萬分,而就是這時候,死者姜民昌抓住了我的當事人,滿手是血地向我的當事人求救,人在害怕時的第一反應都是驚慌、逃避,所以,我的當事人才失手推開了死者姜民昌,從而導致了死者顱骨凹陷骨折。”
被告席上的溫詩好,已經哭得不能自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