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慕想了想,忽然問道:“大人,如果有人強暴女子未遂,應該怎么判?” 張春問道:“是中途被人制止,還是自行醒悟停止?” 李慕道:“那女子反抗,引來別人,制止了他。” 張春道:“強暴未遂,杖一百,一般處三年以上,十年以下徒刑,情節嚴重者,最高可判處斬決。” 李慕道:“神都剛剛發生了一起強暴未遂案。” 張春問道:“人抓回來了?” 李慕搖頭道:“沒有。” 張春瞪了他一眼,說道:“那你還愣著干什么,還不去抓人?” 李慕抱了抱拳,說道:“遵命!” “等等!” 他正欲要離開,張春忽然叫住了他。 他狐疑的看著李慕,問道:“你說的人,該不會是周家哪個子弟吧?” 李慕搖了搖頭,說道:“不是。” 張春摸了摸下巴,說道:“那就是蕭氏皇族。” 李慕繼續搖頭:“也不是。” “是神都權貴?” “不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