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56章 競業協議
“達亞克集團的主營業務是在水務、交通、能源、媒體等方向,雖然它買了一些游戲公司,但完全算不上是主營業務。”
“而且,我原本所在的部門是傳媒部門,所以我的競業協議上寫的,主要限制不得加入其他歐美的傳媒公司,以及與達亞克集團構成直接競爭關系的水務、交通、能源等公司。”
“此外,也限制了不能加入一些國際上比較著名的互聯網公司,比如硅谷那邊的幾家大型公司。”
“雖然這個范圍很廣,但騰達確實不在其中……”
裴謙震驚了。
還能這樣?
他仔細想了想,好像還真是不受影響!
其實國內也有一些高管在各大公司之間跳槽,但凡是簽了競業協議的,基本上都逃不開,一告一個準。
畢竟兩家公司到底有沒有競爭關系,這個一眼就能看出來。
但艾瑞克這個情況顯然非常特殊。
他原本也不是干游戲這一行的,而是在達亞克集團那邊的傳媒公司負責一些事務。
達亞克集團在收購了指頭公司之后,一方面是希望加強對指頭公司的控制,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更好地拓展ioi在國服的業務,所以才派艾瑞克空降過來做負責人。
雖說艾瑞克先在負責的是游戲業務,但他的競業協議里可沒有寫。
就好比一家開發手機的公司,也不會在競業協議里寫明,不得去游戲公司做設計師,更不會寫明,不得去餐館里刷盤子、當服務生。
因為人家高管就算跳槽,也得往自己的主業那邊跳。
所謂的競業協議,就是希望員工不要跳到同行業跟自己形成競爭關系,也是為了防止大公司之間互相惡意挖角,破壞雇傭環境。
要是人家都換行業了,還不讓人家工作,這不是耍流氓嗎?法律也根本不會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