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1 計成

          酒樓老板不能替死!他是自已的三弟。就算他死了,也減輕不了自己的責任。因為酒樓是特工部的,酒樓的老板是李士群的三弟,那么,出了殺皇軍的事,李士群能推掉嗎?

          押送的人就好說了,特工部的人都是新人,是來到了南京后招進來的,沒有多深的感情。這些人之前的底細不是很清楚,那么他們當中,有人與抗日分子串連,還是說的過去的。

          隨著調查的深入,酒樓的責任已經被排除了。

          因為在每一桌菜出菜時,都有試菜員進行試菜。如果在炒菜時放了毒藥,那么,試菜員就不可能活著。

          但憲兵審訊了試菜員,他沒有要被毒死的樣子。

          試菜是三個人,這三人有互相監督的作用,很難做手腳的。

          排除了廚房中的出菜下了毒,那么就剩下了送菜的路途之中。

          送菜的是一輛小型卡車,有篷布的。駕駛室坐三個人,篷車內坐兩個人。這五個人,四個人是特工總部的,一個人是酒樓的,他負責收錢。

          收錢的人坐在駕駛室,只有到了地方,他才出來送菜收錢。這個時候,周邊的人很多,他沒有下毒的機會。

          剩下的四個人中,司機也被排除了。司機只管開車,沒有進車廂,也沒有靠近酒菜,他也沒有作案的機會。

          五個人排除了兩個,就剩下三個人。守在車篷的那兩個人是最值得懷疑的。他們有的是時間給酒菜下毒。

          要知道,每一桌的酒菜都有毒,那就說明,這次的下毒不是針對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團隊的。他是針對住在那院子中的所有的日軍軍官。這就是一起團體事件。

          那院子一共計了十三桌,給十三桌下毒,說難不難,但確實很難。你要打開每一個菜盒子,向菜中下毒,這十三桌有五十多個菜盒子,也需要十幾分鐘吧。

          十幾分鐘,如果一個人做,是不可能瞞住另一個人的。那么,這就說明,那兩個留守在車廂中的特工總部的人,是合伙的。

          這一分析,便確定了團伙作案。這兩個人與日軍沒有私仇,他為什么要投毒呢?

          那就是有公仇!抗日分子與日軍軍官是有國仇的,也就是公仇。這一分析,抗日分子就出現了。

          案子推到這,便確定了那兩個送菜時,守在車廂中的兩人是抗日分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