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:買版權

          兩人坐下,林尋讓服務員上菜,轉(zhuǎn)頭對男子道:“我也不兜彎子,直說了,我要買常先生小說余罪的影視版權。”

          “合同我打印好了,和之前給您看的電子版一樣,您要是覺得沒問題,咱們現(xiàn)在就可以簽約。”

          買余罪版權,這就是林尋來燕京目的,余罪是男子去年發(fā)表的網(wǎng)絡小說,剛完結沒幾個月。

          “林先生,我想再確認一遍,你買了版權,真的今年就能拍嗎?”

          小說影視化,這應該是百分之九十作者的愿望,但很多作者賣了版權,一直到版權過期都等不到影視劇播出那天。

          別說常書這種中層作者,強如盜墓筆記作者三叔,當初為了小說影視化低價賣出版權,天天在家盼星星盼月亮,等了兩年都沒等到開機。

          好不容易收回版權,換了個買家,開機倒是開機了,演員也是李易鋒唐焉這種頂流。

          但打著愛情偶像劇的盜墓筆記被觀眾噴得狗血淋頭。郁悶無比的三叔這才決定以后打死不賣版權,他自己拍。

          “劇組都找好了。”林尋給常書一顆定心丸:“買了版權就改編劇本,下個月開拍,先拍一季試水,效果好的話繼續(xù)拍第二季。”

          資本家也是要賺錢的,林尋雖然沒明說,但常書知道,第一季效果不好可能就沒第二季了。

          “能拍就行,我簽。”

          意料之中的事,林尋含笑點頭,把剛在外面打印的合同拿出來:“希望我們合作愉快。”

          常書一邊簽字一邊苦笑,合作愉快,愉快個毛,簽了字小說就不屬于他了,林尋怎么改編他也無權過問。

          “常先生,我想請你當編劇,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?”

          “可以。”

          小說改編影視劇,作者掛名編輯,這不是什么新鮮事,主要是吸引原著粉。但懂的都懂,也就是掛名,其實作者一天都不用去片場。

          也無權過問劇本。

          小說已經(jīng)賣了,能平白無故領一份編劇錢,常書也無所謂,就當是白撿。

          “我的意思是參與劇本改編那種,不是掛名。”林尋認真說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