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有什么好玩的,年底事情一大堆。”兩人坐上車,姜寧道:“對了,楊超月和騰旭的合約滿了,你打算怎么安置她?” “楊超月?” 姜寧要是不說,林尋已經忘了還有這么一號人。 兩年前的101節目,成團后的火箭少女歸騰旭兩年,兩年后組合解散,各回各家。 “她現在怎么樣?” “各大綜藝竄了一個遍,背了幾十個代言,人氣挺高的,就是音樂上沒什么建樹。” “影視上呢?” “拍過幾部影視劇試水,撲了,不太適合當演員。” 林尋嘴一抽:“那就是流量明星了。” 姜寧點頭:“可以這么說。” “她怎么想的?” “挺滿意。” 沒錯,就是挺滿意,能火怎么久,楊超月自己都沒想到,現在燕京房子買了幾套,公司也開了幾家,存款很多個零,就她這個消費能力,幾輩子都花不完,已經滿足了。 林尋吐了口氣:“那就保持現狀吧。” 姜寧惋惜:“以她的條件,如果安于現狀,可能再過幾年就沒什么人氣了。” 在娛樂圈混,總得有一技之長,或者讓觀眾記住的東西。 演技,歌喉,臉蛋,身材,甚至是不斷的緋聞,反正你得有自己的標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