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:娛樂圈的差距
“這就是大佬待遇嗎?”
“看到五個白銀盟,我一腳踢開身邊兩個妹子,爬起身打開作家助手勤奮碼字。”
“我賬號有六百點幣,想換包煙錢,哪個大佬要?”
林尋重新點入誅仙作者聊天頁面:“在下苗人鳳。”
“苗哥你好,有什么事嗎?”這次不到三秒鐘回了。
“我想買你的小說版權,剛剛那是定金。”
我淦!
另外一邊,張建差點摔鍵盤,讀者打賞有一半歸網站,剩下一半才是他的,這一半還得交稅,一萬打賞最多到手四千多一點。
“老板,你下次直接把錢發給我吧。”
“哈哈哈嗎,開玩笑的。”林尋認真道:“我要電視劇改編版權,還在嗎?”
“等等,我看看。”
早在七八年前誅仙就在賣版權了,實體,動漫,游戲,影音,這些年賣了多少遍他都有點記不清。
一陣翻箱倒柜,半晌后張建翻出上一份影視改編合同,是三年前的,看了看日期,差三個月就滿了。
“還有三個月期滿,你要的話可能要等等。”
“可以等,多少錢?”
“上一次賣影視版權是三百六十萬。”剩下半截話張建沒說。
“我只要電視版權,明年開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