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三百萬。 相當于一個角色一百多萬,說出去要驚掉一大批人下巴。 端起桌上酒杯,潘越明道:“啥都不說了,我先干三杯。” 當時在潘家院子里,他提了一嘴,說想加點片酬買個房,林尋應了一句,拍完白夜送他一套。 過去這么久,他都記不得了,沒想到林尋真的給他買了一套房。 還是八百多萬的。 要知道,戲已經拍完,他也不是林尋旗下藝人,兩人可能一輩子都沒合作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