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四章:同行是冤家
沒想到林尋會這么說,岳云朋臉色凝重,園子里的都是老觀眾,有時候臺上演員說什么他們不在意,愛屋及烏,平時沒什么意見。
林尋第一次來,提出的意見倒是有代表性,他們不火也就罷了,如果哪天火了,說的話被人翻出來,肯定落下把柄了。
干的就是嘴上活兒,別說是他們,就是師傅也有說錯話的時候。
避免不了,只能是盡量收著點。
“靠嘴吃飯,難免,回頭我說說他們。”把事放心上,岳云朋翻篇:“今晚你這么一唱,以后這首探清水河要在相聲圈子火了,少不了被我們唱。”
“唱就唱吧,我的歌一直都是隨便唱的。”林尋低頭吃著東西,一點不在意,在唱之前他就有被人唱的覺悟:“探清水河的版權(quán)是公用的。”
這是首名氣不算低的曲子,他沒動詞,曲改動也不大,法律上并不屬于他。
就像西游記,誰都可以拍,后來翻拍者不存在誰抄襲誰,沒有任何版權(quán)糾紛。
“嘿嘿,那我們單位就不客氣了。”岳云朋笑道:“我估計這個時間點那幫師兄弟已經(jīng)在商量明天的節(jié)目上誰先唱。”
“無所謂。”
“以后你來這個園子,飯菜我們包了。”
“那你得做好出血準備。”林尋笑道:“我家離這邊可不遠,幾個公交站。”
“這么巧?”岳云朋一愣,“所以你是出來散步?”
“不是,我給人送劇本,剛好路過,家里沒人做飯,隨便逛逛。”
“有需要的地方盡管吱一聲,我拍戲不挑的。”
自從紅了后,他也沒少拍戲,拍外面的,拍家里的,里里外外不少,算是半個演員。
為此社團還專門成立一個影視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