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四章:金鷹獎
對車他沒什么追求,看著舒服,過得去就行。
……
楊欣除了是工作助理,也是林尋明面上的代言人,少不了經(jīng)常和姜寧打交道。
嫌她隔三差五的跑來跑去麻煩,姜寧在公司給她開了一個辦公室,讓她在這辦公,兩人也方便交流。
林尋推開辦公室門,楊欣正在電腦前工作,余光暼了一眼,把手邊幾份合同推過去。
“兩個代言一個登臺演出,具體時間我發(fā)你和楊超月手機上。”
拿起合同,林尋坐在沙發(fā)上細看,倒不是看合同有沒問題,經(jīng)過姜寧和楊欣兩道手,到他這各方面早弄好了。
看一遍只是讓他對代言產(chǎn)品多少有點印象,在公共場合盡量不用此類產(chǎn)品,免得賠錢。
“不用,發(fā)給我吧,楊超月放假了。”
“放假?”楊欣扭頭,“你把她炒了?”
楊超月作為她手下第一個藝人,還是挺舍不得,本來想忙過這段時間好好培養(yǎng)一下的。
“不是,讓她找個音樂老師學音樂,你是不知道那丫頭有多瘋,今天主動找我買歌。”
“哈哈,倒是符合她的性格,那你準備給她寫了嗎?”
她了解林尋,從來不做無意義的事,如果不打算捧楊超月,就不會讓楊超月去學音樂了。
“再說吧,時機還沒到,咦,金鷹獎頒獎晚會獻唱。”
林尋倒是沒想到登臺演出活動會是去金鷹獎晚會唱歌。
一分錢演出費沒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