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四章:金鷹獎
“老板,你寫歌真厲害。”
嘉年華的事過去好些天,楊超月還在夸獎林尋。
家中,林尋接過她送來的飯菜,不咸不淡的哦了一句,這已經是他從楊超月口中聽到的第十幾次夸耀了。
沒有離開,楊超月倒了一杯水放在林尋手邊,順勢坐到對面,兩肘疊在桌上。
“真的,特別厲害,那個主播馮提墨現在好火,我玩手機刷到她好多次了。”
“然后呢,你到底想說什么?”
“額,那個,那個。”扭扭捏捏,楊超月撓頭傻笑:“能不能也給我寫一首,放心,我出錢。”
林尋邊吃邊道:“你有錢嗎?”
“沒有,賒賬可以嗎?我紅了再給你錢。”
“咳咳咳!咳咳咳……”
“老板喝水,慢點,別噎著。”
一口水下去林尋才感覺好點,后背靠著椅子,用古怪的眼神看楊超月:“你是真好意思開口。”
“就算一首歌四百萬,你現在三千一個月,紅不了拿什么還我?”
楊超月憨憨一笑,鼓起勇氣道:“我覺得我還是能再搶救一下的,紅不了我就打工抵賬。”
“那你得早點開始鍛煉了,不然我怕你活不到還完錢那天。”
對藝人來說四百萬不值一提,對普通人來說難度不少,有些人一輩子都賺不到四百萬。
“額,那你是答應了?”
“誰說我答應了,你說你想唱歌,識譜嗎?懂得發聲和運氣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