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五章:我捐五百萬
林尋嗤笑:“怎么可能,那是傻子才做的事,干點啥不比吃利息好。”
一個多億夠他用了,再拍幾部戲也夠了,也該做點啥。
做點啥?
錢在兜里,林尋還真不知道該怎么用,衣食住行好像都不愁,也沒什么燒錢的特殊癖好。
“對了爸,你夏洛特拿到的錢是怎么花的?”
他打算借鑒一下。
林朝鷹噎住,怎么花的?除了一部分做慈善,一部分修繕學校,其他都存銀行呢。
林尋口中的那個傻子就是他。
“我的錢不是放在教育就是放在慈善上,你學不來。真沒地造的話去買套房子吧,地段越貴越好,反正也不會貶值。”
“行,我明白了。”
“等等。”怕他下一秒掛電話,林朝鷹:“賺了錢低調點,給我夾著尾巴做人。”
郭德剛有個段子說得好,臺上男的相聲演員不能帶穿太好,戴太好首飾。
一出場就是金絲眼鏡,勞力士手表,觀眾會覺得這孫子是用我的錢買的,心里難免不平衡。
女相聲演員就不一樣,穿的越好,打扮越漂亮觀眾越高興,這是我給她買的。
同理,娛樂圈也是一樣。
男藝人開跑車,曬游艇,哪怕是鐵粉都不一定為他高興。
有的人還會覺得這孫子咋怎么裝,有錢捐點不好嗎?
“我懂。”林尋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