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本刷的書,我需要每天兩萬字更新? 一點腦子都沒有。 這本書為什么能三萬均訂,其根本原因就是,我寫的夠爽。 網文本質就是爽。 有些同行,還有一些混跡許久的讀者,自己一點本事沒有,完全就是門外漢。 說起這個那個,頭頭是道,讓自己寫就一副死樣子。 總覺得自己掌握了網文核心。 噴我本章說少,噴我劇情粗糙,噴我除了無腦爽沒有別的。 可市場決定一切。 本身又不是寫傳統,供人娛樂消遣的東西,不就是讓人看爽來嗎? 什么無腦有腦。 小說就是小說,本身就是虛構的東西。 拿最高標準來衡量我一本爽文? 真是酸的眼睛發綠。 一群鍵盤俠,現實中唯唯諾諾,網上重拳出擊。 還是那句話,我愿意接受任何實名舉報,也接受與配合官方調查數據。 拿不出證據,就別在這里犬吠。 很好,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