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“我今年八歲,被賣過七次了。”
既然這條狗擅長找人,那么可能以后還用得上。
……
洪康帶著女娃回家。
在閑聊中,洪康知道了她的來歷。
她叫狗娃,今年八歲,是被王建國買回來的。
一開始王建國以為她是男娃子,對她就跟親孫子一樣,還讓她叫爺爺。
之后知道了她是女娃娃之后,雖然很失望,但還是沒趕她走,只是從此她不能再叫王建國爺爺了,只能稱呼其為老板。
她這次不小心燒了王建國珍愛的臉譜和船后,知道自己犯了大錯,最終還是被王建國打發走了。
終究是自己養過一段日子的娃娃,王建國在把狗娃打發走前還塞給她十個錢。
只是,十個錢能撐多久?!
花完錢沒有謀生本事的狗娃因為挨餓受凍,只好去偷烤地瓜。
結果被賣地瓜的老板追打,在逃跑中又被人販子拐走了。
狗娃說道:“我已經被賣了七次了,只有老板是真的對我好,把我當人看。”
雖然被王建國趕走,但是狗娃依舊感恩著他。
對狗娃的話觸動最大的不是洪康,而是大她兩歲的趙心川。
他在被【太極門】收養前,過的日子并不比狗娃好多少。
直到進入了【太極門】,然后又拜了洪康為師,這才不用繼續過無依無靠的生活。
“日久見人心。”洪康安慰她道,“我相信終有一天,你可以重新叫你老板爺爺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