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5章 ,馬行千里,不洗塵沙(求訂閱!)
“潛伏”美其名曰是文學作品。
其實是高不成低不就的通俗小說。
文學作品應該大氣、有氣勢、有文化分量,這樣才能有社會價值、歷史價值和承載價值,我稱之為重工業。
其實本來嘛,張宣是我的晚輩,冒充文化人,不入流,寫點通俗小說掙錢不算什么。
畢竟人家那么年輕,你不能要求有什么文學藝術,說不得人家都不懂什么叫文化藝術。
可我吃飯時看到報紙上的新聞說:“潛伏”小說進入了茅盾文學獎的最后一輪。
我當時就在想,就這種爛俗地攤小說竟然入圍了茅盾文學獎?
而且還進入了最后一輪?
我感覺自己作為一個文化人,被侮辱了,像吃了蒼蠅一樣難受,如鯁在喉,不吐不快。
恕我直言,要是“潛伏”這種小說最后得獎了,那茅盾文學獎在我眼里那就是一地雞毛。
京城老黃的批評篇幅很長,占據半大個版面,洋洋灑灑不下一千字。
張宣半瞇著眼睛,很是氣憤!
以前自己矜持,自持身份不下場跟他計較。
可他娘的,一而再、再而三的逮著老夫批評,就真的過分了!
還真以為我是軟柿子呵?
尤其是對方最后結尾的說辭,意思表達的很明顯,就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作品獲得茅盾文學獎。
都說文化人講究殺人不見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