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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第九十一章 我爹喜歡

      澄城文祭并不在白日,而是在夜晚。夜幕才掛上丁點星光,李小婉的車駕,便已經到了客棧前。

      從車上走下,李小婉還帶著微微怒意。

      “登徒子,你日后生意做大,肯定要和許多人打交道,你風雅一些,生意就會好做一些。”

      李小婉的這句,并非是虛話。即便邊關千百里烽火,但內城一帶,多的是各種附庸風雅的人。

      “勞你費心。”

      “呸,要不是為了采薇姐以后的幸福,你以為我愿意幫你。”

      徐牧努著嘴,很給面子的拱了拱手。

      二輛馬車,開始從客棧出發,怕文祭那邊多有擁擠,周遵和另外兩個青壯,索性留馬在客棧,上了馬車同去。

      “今年文祭的彩頭,是一頂鶴翎帽,據說是取了皇宮珍苑里的仙鶴翎羽,還嵌了幾顆南疆進貢的明珠。”

      李小婉說的認真,試圖勾起徐牧的好勝心,但她很快失望了,徐牧除了撓個頭,嘛表情都沒有。

      “喂,登徒子!你真要做一輩子小東家嗎!”

      “又有何不可!”徐牧白了一眼,心里也驀的涌起好奇。一場澄城的文祭,居然有這么大的臉面,不過再轉念一想,也就明白了。

      澄城幾百年來人才濟濟,為大紀朝堂輸送了不少血液,被圣寵似乎也沒什么不對。

      離著文祭的街路,還有些遠,卻已經聽得見,諸多書生歡呼的聲音。

      彩色的燈籠,從街頭一直鋪到街尾。夜幕的上空,一個個祈天燈越蕩越高,直至化成一朵朵的璀璨。

      摩肩接踵的街路上,不僅是書生,也有許多游人行走,一步三回頭,生怕拉下了某個好看的閨家小姐。

      小販站在墻角大聲吆喝,花娘從閣樓媚笑著丟下手絹,花魁在不遠處的坊船上,賣弄起舞。

      說實話,這是穿越以來,徐牧看過最熱鬧的景致。一度讓他以為,步入了某一場盛世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