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無需內疚
“人員安全,槍支安全。”
李衛國緊盯著他,很認真很嚴肅地說:“在江上救援太危險,只要是領導誰不擔心?可以說這是丁教對你和梁小魚關心,你們不能不識好歹。
再就是江上救援不在我們的職責范圍內,本來就不歸我們管。這個頭一開,今后江上只要發生險情,人家都會找我們。不救援就是見死不救,去了很容易吃力不討好。”
韓渝不解地問:“怎么就吃力不討好。”
“這是港監的工作,我們做人家的工作,很難說人家會不會有想法。”
“那怎么辦。”
“我也不知道,但有一點你要時刻牢記。”
“牢記什么。”
“你既是沿江派出所的干警,更是陵海公安局的干警。對局領導要尊重,要理解局領導的良苦用心。”
指導員語重心長,循循善誘。
韓渝知道他是為自己好,連連點頭。
徐三野跟局領導斗,下面人夾在中間為難,何況小咸魚還是個孩子,跟一個孩子說太多不太合適。
李衛國干脆換了個話題,笑看著他道:“小韓,方志強今天給我打電話了,說他和許明遠已經進入了狀態,明天跟濱江港公安局刑偵科的周科一起,帶葉興國去建福省抓倒賣外匯券的嫌疑人。”
提到葉興國,韓渝有些不是滋味兒,低聲問:“李指,你是老預審,你說葉興國會判幾年?”
“換作別的案子,我心里有底。但這種案子我之前從來沒接觸過,葉興國、張阿生和沈如蘭到底會受到什么樣的懲處,我真說不上來。”
李衛國沉思了片刻,接著道:“但這種案子,在不同時期的懲處力度是不一樣的。你去濱江參與偵辦時我查過法律法規,如果按照R大常W會八五年頒布的《關于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》,情節特別嚴重的,將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可以并處沒收財產。”
韓渝大吃一驚:“這么嚴重!”
“八四年嚴打,這個‘決定’可以說是在嚴打背景下制定頒布的。后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又頒布了一個《違反外匯管理處罰施行細則》。相比那個‘決定’和刑法上的規定,外匯管理局的這個處罰細則要輕很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