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五章 “不能做別的”
他耐心地解釋道:“1978年,運河上的一條客輪因為一個旅客把水管接頭的膠水帶上船發生火災,死了六十幾個人,引起了省里的高度重視,決定成立省運河公安局。
公安局設在槐陰,但既不隸屬于淮陰公安局也不隸屬于省廳,而是跟統管大運河江北段運輸、船閘、航道和港口的江北航務管理處一樣,隸屬于交通廳的運河航運公司。”
“他們是行業公安!”
“嗯,跟長航公安差不多,民警不少,但主要是乘警。他們不但要確保客運安全,還擔負著從楊州到徐洲段運河的水上治安。
在楊州的施橋、邵伯;宿千的劉老澗、皂河;徐洲的劉山、解臺和槐陰的槐陰、槐安,設了的八個派出所,轄區總長四百零四公里。”
四百零四公里什么概念,比東海到江城都遠一百多公里,平均五十公里才有一個派出所。
靠一個公安局維護那么長運河航道的治安,想想就知道顧首顧不到尾。
徐三野第一次聽說,正感慨難怪運河治安搞不好呢,余秀才苦笑著補充道:“他們有他們的難處,他們的壓力比我們大多了,不管做什么都需要地方公安配合,而且他們不只是負責運河治安,也要跟港監一樣負責水上交通安全,既是乘警,也是水警,同時是水上交警。”
……
PS:五千五百字,因為沒分章,所以更新有點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