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八十七章 咸魚的聯合(一)
韓渝不由想起當年師父決定聯合港監、海關和濱江港公安局打擊非法捕撈鰻魚苗的非法行為,以及研究決定給白申、白瀏等客輪武裝護航時也是在這兒開會的。
“各位領導,同志們,張局讓我借今天這個機會,向大家匯報下我們濱江水域,尤其濱江長江岸線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,以及如何搞好消防的一些設想。”
韓渝定定心神,侃侃而談:“首先說存在的問題,歸納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:一是轄區劃分比較零散,本就點多線長,由于管轄權的關系,被劃為水上和岸線兩大塊,并且岸線也被切成了好幾段。”
水上消防相對統一,應該歸港監管。
岸線的消防真被切成了好幾段,比如長航分局只有權管港區岸線,水上分局管轄港區十公里岸線之外的崇港、開發區和港閘三個區的岸線。
長州、皋如、陵海和東啟岸線企事業單位的消防,理論上應該歸幾個區縣公安局管,但事實上幾個區縣公安局岸上的消防力量都很薄弱,根本顧不上江邊的消防……
方國亞覺得頂頭上司總結的有道理,可這是市里乃至省里應該關心的事,他一個行業公安的水上消防副支隊長考慮這些,那不是在操大領導的心嗎?
韓渝不知道部下在想什么,接著道:“二是針對水上消防的規章制度不健全,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,港監應對水上消防行駛監督的權利,可現實中只對船舶的消防設備和器材進行常規檢查,港監執法人員對消防知識甚至都不是很懂。
這就導致了港監、水上消防和水上公安部門對水上消防都有權進行執法,但談到責任時卻說沒有依據,部門之間的重復執法,導致水上消防成了真空地帶。
總之,上級對水上消防的管轄范圍界定、職責、法律依據、法律后果都沒有明確規定,水上消防執法變得無法可依,制定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又不是我們幾家呼吁所能做到的。”
從轄區劃分說到法律法規不完善,再到水上消防力量發展滯后,再到消防監督管理浮于表面。
總結的都很到位,說的全在點子上,幾位領導深以為然。
“嚴峻的消防形勢擺在眼前,我們不可能坐等上級確定水上和岸線的事權,一樣不可能坐等上級完善水上消防法規,更不可能坐等上級撥款加強水上消防力量,所以強烈建議莪們幾家結合實際,聯合起來搞好水上及岸線各企事業單位的消防。”
一個副科級的副支隊長,剛上任沒幾天,居然想管市局消防支隊長都管不了的事,方國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張均彥很滿意咸魚的總結,微微點點頭。
朱局則微笑著看向彭局和王政委。
水上消防跟海關、漁政的關系不大,曾副關長和農業局周洪副局長不好發表意見,干脆笑而不語。
彭局意識到自己的意見很重要,抬頭道:“我們水上分局沒意見,再說把工作干在前面,本來就是我們這幾家涉江單位的傳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