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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第三百二十二章 團結的良莊人

      韓渝笑道:“所以我們要收集到足夠證據,認定他們涉嫌詐騙。詐騙是刑事案件,我們可以理直氣壯立案偵查。而且要么不打,打就要把他們打疼了,非法經營量刑較輕,主犯很可能只判一兩年,甚至可能緩刑。

      詐騙就不一樣了,如果涉及金額大,涉及地域廣,受害者多,影響惡劣,就能把他們抓回去從重從嚴查處!讓他們以后再也不敢騙我們濱江的孩子,再行騙時要繞著我們濱江走。”

      不愧是盧書記介紹來的人,就是有魄力。

      基建工程部隊一樣是部隊,作為軍轉干部李總一向嫉惡如仇,不禁笑問道:“能認定他們涉嫌詐騙嗎?”

      “老家那邊的領導正在組織法制民警研究法律法規,甚至打算請檢察院提前介入,只要收集到足夠的證據,認定詐騙應該問題不大。”

      “好,干得漂亮,其他地方我幫不上忙,特區這邊遇到什么難事給我打電話,我來特區這么多年,在公安系統也認識幾個人。”

      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