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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第三百三十章 抓捕!

      “鄭主任,你可以問問你們法制科,我們有沒有權抓。”

      案子是人家的,抓捕也是人家的事。

      人家之所以過來只是按規定請求異地協作,并且你必須提供協作。

      如果對案子本身或管轄權有爭議,可以向上級匯報,上級要是溝通協調不了,那就繼續上報,最后由雙方的共同上級決定。

      總之,想攔住他們抓人是不可能的。

      鄭主任意識到麻煩大了,起身道:“韓支,林鶴祥三人只是學校的教職工,不是學校的法人,就算華遠涉嫌詐騙,你們也應該去抓校長、副校長啊。”

      韓渝一邊整理桌上的抓捕手續,一邊淡淡地說:“昨天上午,林春生等主犯已經在深正落網了。”

      “你們抓林春生!”

      “他涉嫌詐騙,我們當然要抓。再說他又不是人大代表,抓捕之前不需要向你們髙州市人大通報。”

      “好吧,請二位稍等。”

      ……

      華遠的林春生被抓可不是小事。

      鄭主任一刻不敢耽誤,走出小會議室趕緊打電話向局長匯報。

      戴局搞清楚來龍去脈,緊鎖著眉頭問:“詐騙?”

      “用他們的話說,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,而且管轄權也沒爭議。”

      “華遠開在我們轄區,管轄權怎么就沒爭議?”

      “林春生派人去他們那兒招生,用他們的話說受害者多達兩百二十七人,他們那兒也是罪行發生地。”

      鄭主任想想又苦著臉道:“黃文華了解情況,那個姓韓的第一次來時就找過他,昨天的座談會也是他代表局里參加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