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五章 以奴告主
這就是蕭風再三叮囑的原因,如果到了嘉靖面前,只說這次的事兒。
如果牽涉到白蓮教和韃靼人,就按黑市交易的說法,千萬不要說的太多,否則會適得其反!
這里有兩個原因,第一是大明極其忌諱以奴告主,哪怕是謀逆大罪,以奴告主,主子伏法后,奴才也要打死!
這個奇葩的規定,并非明朝所獨有,而是幾乎貫穿整個封建社會的。不過不同朝代,執行的嚴厲程度不同罷了。
如明清兩朝,以奴告主視所告罪名不同,奴仆要承受從打板子到砍頭程度不同的相應懲罰。
甚至在清朝雍正駕崩,乾隆大赦天下時,還特意在大赦的旨意上添加了幾種“遇赦不赦”的罪名。
其中包括:謀反叛逆,子孫殺父祖,妻妾殺夫告夫,奴婢殺主告主,殺三人以上,采生折割,謀殺故殺,蠱毒、魘魅、毒藥殺人,強盜,妖言,十惡等罪不赦。
以奴告主居然能和這些罪名并列,成為“遇赦不赦”的頂級大罪!
很多人可能不明白,為啥封建統治者如此害怕以奴告主呢?
因為封建社會的統治核心,就是階級大如天。官員階級與非官員階級,完全就是兩個世界的人。主與仆,也是兩個世界的人。
這種觀念必須深入人心,才能自然而然地讓人們認為,皇帝和官員,也是兩個世界的人,壓根不是同一物種。
而且是人都有秘密,奴仆作為主人身邊接觸最多的人,知道點秘密就能告主人,那主人豈不是就會被威脅挾制?
仆從不服從主人,官員就會不服從皇帝,到時候豈不是天下大亂?
再說了,皇帝有錦衣衛,有各級官府,有巡按使,什么罪名最后查不出來,要靠你奴仆揭發?
所以在這種風氣和觀念之下,不但以奴告主有重罪,甚至很多奴仆的舉報,直接都被視為無效證據,直接不予采納!
嚴世藩既然已經認為胭脂姐妹被蕭風收買了,而這姐妹倆對他的秘密又知道得太多,他最希望的就是胭脂豹此時在皇帝面前全都說出來!
那就是以奴告主!不但胭脂豹活不了,她所有的證詞也都會引人懷疑真實性。
本身胭脂姐妹手里就沒有什么證據,證詞再被懷疑,就再也威脅不了自己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