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五章 落選秀女
第一:家中僅此一女,父母不舍。
千萬不要覺得這很荒謬,難道皇帝還在乎這個嗎?
對,很在乎。即使是嘉靖,他征召秀女的旨意也明確規定:若家中僅有一女者,需從其家自愿。
皇帝不能蠻不講理,不能讓天下老百姓戳脊梁骨,哪怕是干最變態的事,公開的旨意也必須能經得起朗讀。
當然,底下官吏怎么執行,那是他們的事,反正皇帝沒讓他們那么干。
第二:身有隱疾,不宜入宮。
這個就很好解釋了,海選時只看了容貌,后來一調查,發現這女子有病,那怎么能入宮呢?
很多人家出錢買通官府,最后就是用這個理由來落選的。
皇帝也不可能派個太醫來挨個給那些落選秀女體檢,只要當地找個醫生,出個診斷書就行了。
第三:出身可疑,不宜入宮。
注意,出身是可疑,不是低賤。出身低賤是不妨礙當秀女的,只要你長得漂亮就行,皇帝不嫌棄。
出身可疑,是指此女的祖上可能出過反叛,或者此女可能身懷武功,或者此女家庭關系復雜,比如某個姑媽領過白蓮教的大米……
總之,此女可能對皇帝造成一定潛在的威脅,所以不但不能入宮,還得繼續調查,另案處理。
這三個理由中,蕭風只盯著第二個理由的那部分。
原因很簡單,第一個理由,需要修改戶籍,雖然不是不可行,但太麻煩,哪有第二個理由容易實現?
第三個理由,事太大,搞不好刑部或錦衣衛還會要后續的調查結果,造假的可能性也很小。
所以,如果這個女孩是被淘汰的秀女,但卻被帶到了京城圈養甚至囚禁,那么最大的可能性,只能是用的第二個理由。
第二個理由淘汰的秀女,一共涉及四個地方,共五十人左右。蕭風一一筆錄在一張紙上,然后將卷宗還給了黃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