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起因

      我國刑法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第二百六十六條“詐騙罪”詐騙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
      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
      數(shù)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。

      當初,我被判了十年,因為表現(xiàn)良好,在監(jiān)獄待了八年。

      現(xiàn)在我把我的故事拿出來說道說道,是想讓更多人了解緬北,不要輕易去那個地方,更加不要相信任何“天上掉餡餅”的事情……

      我算是比較早的一批,被騙去緬北的人。

      幾乎是見證了整個緬北的“行業(yè)歷程”。

      第一:我希望那些想要去緬北發(fā)財?shù)娜?,不要抱有什么幻想?br/>
      在珠三角你都混不走,你還想去金三角混?

      別覺得你自己有多牛,緬北那邊比你厲害,比你狠的人多了去了,可最終都沒有什么好下場。

      第二:我希望有人看了我寫的這些東西,能做一些防范,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悲劇發(fā)生。

      在緬北有句話:不是騙不到你,而是你不值得被騙。

      很多人覺得自己很聰明,不會被騙。

      我想說的是,你先看看你自己口袋里有多少錢,值不值得人家下手。

      緬北有專門設(shè)計騙局的高手,他們是專門寫“劇本”的。

      有“通用劇本”,也有“定制劇本”。

      所謂的通用劇本,就是針對一部分人群,大撒網(wǎng)。

      而定制劇本,就是為了某個人量身定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