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溪中文 > 帶有聞櫻賀臻名字的小說 > 086:不能觸犯法律!

      086:不能觸犯法律!

          第二,如果針對潘莉打擊報復,要怎么做才不會觸犯法律。

          潘莉的孩子,是不是鄧尚偉的?

          羅探長現(xiàn)在能肯定的是潘莉和文哥有染,至于孩子究竟是誰的,除非生下來去驗DNA,羅探長可不敢打包票。

          就算真是鄧尚偉的,鄧尚偉絕對是被算計的,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。

          陳麗心想,如果真是鄧尚偉的孩子,不管鄧尚偉是不是被人算計,自己和鄧尚偉之間的感情終究無法回到從前。

          想到那個潘莉沒比聞櫻大幾歲,眉眼又有幾分神似自己年輕時,陳麗就惡心想吐!

          羅探長在這行也算頗有經(jīng)驗,看陳麗的樣子就暗暗替鄧尚偉點蠟……丈夫的婚外情曝光后,大吵大鬧、要死要活的原配,多是雷聲大雨點小。反而是像陳麗這樣不喊打喊殺的,心里卻很有主意,很難原諒丈夫的出軌行為。

          這是陳麗和鄧尚偉兩口子的事,別說是羅探長,就算是聞櫻都不好干涉。

          但陳麗的第二個問題,羅探長的確可以解答幾分。

          說來慚愧,羅探長所了解的,還是聞櫻詢問了“律師朋友”,又轉(zhuǎn)告給羅探長的。

          不管怎么說,使用武力傷害他人都會觸犯法律,什么打死打殘是不要想了,輿論上會支持原配打小三,法律可不支持,羅探長特別強調(diào),希望陳麗不要有雇人去把潘莉毀容的想法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