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溪中文 > 帶有聞櫻賀臻名字的小說 > 426:宋邵給出的三個選擇!(1更)

      426:宋邵給出的三個選擇!(1更)

          “那你們也不能張口就說100萬,太夸張了!”

          民警是要讓宋佛鄉說的,無奈宋佛鄉只想當縮頭烏龜,把事情交給一臉稚氣的侄子處理,宋邵向民警解釋為什么要100萬賠償:

          “您也看到我叔叔現在的狀態了,身上的傷可以痊愈,心理上的傷害不知要拖多久。您可能不知道,我叔叔是一名作家,謝總這幾拳往大里說是把我叔叔的傲骨打斷了,一個文人作家沒了傲骨,以后還能創造出好的作品嗎?所以謝總毀掉的是我叔叔后半生的事業,以我叔叔的名氣,下半輩子的稿費加起來原本不止100萬的!”

          宋佛鄉的確是小有名氣的作家。

          至少在蓉城是有名氣的。

          出警的派出所本來就離蓉城出版集團很近,民警了解宋佛鄉的名氣。

          但民警承認宋佛鄉的名氣,不代表同意宋邵的說法——挨了一頓打,就把傲骨打掉了,影響后半生的創作了?這也太玄乎了,別說一個民警聽了頭大,鬧到法庭上去,法官也沒法判啊!

          “這位同學,你說的這些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。”

          民警提醒宋邵,宋邵笑笑:“那我就往小里說吧,我叔叔挨了謝總這幾拳,傷害的是我叔叔個人的名譽,個人名譽值多少錢我認為很難定價。如果謝總愿意的話,就到我叔叔單位門口去站著,就是當時的事發地,不要反抗讓我叔叔打幾拳,這件事就算了,我們不要謝總的道歉,更不要賠償金!”

          呃——

          民警經常是給群眾講道理的,這次竟覺得宋邵說的有點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