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溪中文 > 帶有聞櫻賀臻名字的小說 > 653:觸動了誰的利益?(1更)

      653:觸動了誰的利益?(1更)

          “你們要懷疑,我就加價賣給別人了……哦,相信了是吧,那趕緊來拿!”

          熟人當然買不了一百多本雜志,就算熟人們想要全買下,報亭大姐還不同意呢。

          加價是不會加價的,但可以捂著慢慢賣呀,要讓那些客人知道自己手里有簽名雜志,知道自己能搞到好東西,不怕他們不來光顧報亭!

          小年輕們可能荷包不夠厚,時間是最不缺的,坐公交車繞半個蓉城來報亭買雜志根本不算遠嘛。

          有聞櫻簽名的雜志,是吸引顧客的誘人魚餌。

          有聞櫻簽名的幾本《少年偶像》,是真的能賣出高價的稀缺貨品。

          如果小魚近期不搞簽售會,自己手里的幾本《少年偶像》,大概就是市面上唯一流通的簽名珍藏版。

          這書,不能賣給一般客人,要賣給小魚的狂熱讀者。

          報亭大姐露出狡黠的笑。

          ……

          2005年11月15日,《星火》第一期上市,各地銷售商反饋《星火》銷售良好。

          那當然呀,征文比賽的宣傳并不僅在川渝地區,湘省衛視的宣傳片和網絡宣傳,都是面向全國!

          第一時間購買《星火》的,多是文學愛好者,他們想要知道更多征文比賽的信息,想要拿到報名表,足足半個月的宣傳鋪墊,在15日這一天爆發——

          在這一天,全國各地不知有多少文學愛好者將帶著激動心情拆開了有塑封的《星火》雜志。

          深吸一口氣,有油墨的香氣,還有20萬獎金的味道,真香!

          果然,快速翻閱《星火》第一期,在雜志的最后發現了詳細的比賽規則。

          第一是參賽作品的體裁。

          創意征文比賽,著重是創意、是故事,比起散文、詩歌,小說這一體裁是最好展現故事的,所以不管是短篇組還是長篇組,都對參賽體裁做了限定,只能是小說!

          這一項規定讓不少文學愛好者望而卻步。

          聞櫻都不用去榕樹下就能猜到到一部分人會跳腳。

          不過無所謂啦,跳就跳吧,誰是主辦方,誰說了算,對《星火》和蓉城文藝出版社還有天驕影視而言,好的故事最有價值,如果有人覺得“小說”體裁限定了其發揮,那就不要參加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