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溪中文 > 帶有聞櫻賀臻名字的小說 > 1221:你吃完原告又吃被告?

      1221:你吃完原告又吃被告?

          就算藍鯨在版稅收入上沒掙到280萬,還把《荊棘王冠》賣了影視改編版權嘛,加起來肯定有280萬了。

          “判決書下來的時候,藍鯨淚如雨下,她說自己沒有錢賠。”

          鄭致和在電話里感慨,“500萬她肯定沒錢賠,280萬應該是有的,我看她哭得那么傷心忍不住關心了一下她。”

          鄭致和的語氣悲天憫人,聞櫻一個字都不信。

          “鄭律師,我想提醒你一下,讓藍鯨賠償280萬有你很大的功勞。”

          作為原告的律師,打贏了官司還去關心被告,聞櫻本能覺得鄭致和不對勁。

          鄭致和堅決不承認,“我是怕她真沒錢陪你,法院執行時也有難度……”

          聞櫻打斷鄭致和的義正言辭:“別扯遠了,你說說,你關心藍鯨得到了什么結果?”

          “還真是有隱情,原來藍鯨的大部分版稅都被鮑立新拿走了。我想著一碼歸一碼,藍鯨抄襲你的書有錯,但她被鮑立新收割版稅又是受害者,我就給了藍鯨一張名片,說我可以幫她打官司要回這些錢!”

          隔著電話,聞櫻都能感受到鄭致和是多么大義凜然。

          “鄭律師,外人對我……不是,對你們做律師的不理解,經常罵你們吃了原告吃被告,別的律師怎么樣我不知道,你還真沒有白擔這樣的名聲呀!”

          聞櫻一邊調侃一邊忍不住笑了。

          她并沒有真的在指責鄭致和,而是鄭致和越來越像聞櫻記憶中的“鄭師兄”了,扎扎實實踐行著“以和為貴”的人生箴言。

          鄭致和哼了一聲:“不識好人心,我不幫藍鯨打官司,鮑立新怎么能受到處罰?”

          聞櫻告抄襲只能告藍鯨,告不了藍鯨的出版社,也告不了鮑立新。

          出版社和作家簽約時,是會要求作家保證作品沒有抄襲侵權行為的,如有此類行為,責任在作家本人,出版社也是被蒙蔽的。

          抄襲官司錘不了鮑立新,鮑立新私下里拿走藍鯨大部分版稅收入這行為卻能錘,這叫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大額賄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