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飛再被帶入警察局后簽了幾個字,就送入了審訊室。任飛沒想到自己活了二十八年,第一次進警察局居然是以這種方式。當頭罩被摘掉的時候,他也清楚的看到了審訊室的環境。自己坐在一張凳子上,雙手依然被靠著。頭頂一盞吊燈,有些昏暗的光線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。五米遠的距離,坐著兩名警察。一名警察證翻著一個本子記錄著什么,另外一個警察則是用鋒銳的眼神盯著他。在兩個警察身后的墻壁上則寫著坦白從寬,抗拒從嚴八個大字。稍緩了片刻,有著鋒銳眼神的警察嚴肅對任飛說到:“我現在依法對你進行詢問,希望你如實回答,撒謊,編造事實將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,你對你所說的話要負責,你是否明白?”“明白。”任飛點點頭。但心里覺得不就是被誣陷非禮吧?怎么弄得跟刑事犯罪一樣?是不是有點太小題大做了?還是方雅顛倒黑白,非要給他扣一頂強殲的帽子?審訊開始。“姓名。”“任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