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整14起連環殺人、強尖案,時間跨度足有20年之久。第一起案件發生于20年前,死者是一名17歲的女高中生,在結束夜自習回家的路上失蹤。第二天被發現慘死于回家必經之路附近的一個小樹林內。雙臂呈上舉狀,衣服被推至下巴,擋住了臉,致命傷是頸部的一處7厘米刀傷。上身被捅了16刀,只有一刀刺中了主要臟器,其他15刀都是非致命傷。褲子被脫到腳踝,膜完好,下體沒有被侵害的痕跡。死者的錢財并未被動過。在現場及附近,并未找到兇器。光是這第一個案子,就充滿了種種矛盾的疑點。如此殘忍的殺人手段,又是脫衣服脫褲子,最后卻什么都沒做,圖個啥啊?難道只是為了滿足變態的犯罪心理?第二個案子,是在半年后,死者是第一個案子受害者所在學校的一名女老師,32歲。這名女老師死在了學校教師宿舍中。衣褲全都被利器割碎,褲衩被塞入死者口中,臉被劃了十幾刀。致命傷還是頸部的一刀,割斷了大動脈。身上有27處刀傷,全都是非致命傷。死后被尖尸,但是兇手并未留下任何線索。沒有毛發殘留,沒有液體殘留,沒有找到兇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