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溪中文 > 肥警神醫孫平安筆趣閣 > 第4章 嫌疑人比警察更懂法咋辦?

      第4章 嫌疑人比警察更懂法咋辦?

      “謝所,嫌疑人招了。”孫平安沖著門口喊道。

      謝平黑著臉走了進來,沖著孫平安,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。

      “你他嗎是長了個豬腦嗎?你他嗎被嫌疑人給耍了都不知道?”

      孫平安有些懵逼,他啥也沒做,就挨一頓罵,因為啥啊?

      外面下雪了沒?

      竇娥都沒我冤啊!

      謝平看著孫平安的反應,恨鐵不成鋼的解釋道。

      “拐賣兒童,情節不嚴重的,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      “拐走兒童,情節不嚴重的,判處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      “個人作案和團伙作案的量刑標準差別極大。”

      “而只有3人及以上才算是團伙,明白了嗎?”

      孫平安恍然大悟。

      他在警校學過法律課程,只不過第一次實踐,經驗欠缺,沒想到而已。

      被謝平一提醒,他就明白自己錯哪兒了。

      按照嫌疑人的說法,事出有因,個人作案,只拐沒賣,悔過態度誠懇。

      如果沒有案底,首次作案的話,坐幾個月牢就會被放出去了。

      畢竟現代是法治社會,不是古代的一刀切。

      要是在古代,拐賣兒童,不管什么原因,不管情節是否惡劣,都是一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