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保華眼睛左躲右閃。“什、什么張梅,我不認識。”“他說謊!”在向保華說出這句話的時候,張梅立刻就尖聲反駁起來。“當年我爹娘對他們家最好!他們家里孩子多,我家就我一個女兒,平時我們舍不得吃的肉都會分一半給他們,他們良心都被狗吃了!”張梅恨不得現在就將向保華夫婦兩人殺死。人怎么可以這么沒良心?他們對他們那么好,可結果呢?居然聯合其他村民一起致他們于死地。孟星鸞不動聲色的繼續盯著向保華。“那你永遠也找不到你女兒。”她大致了解了當初為何他們要將孟聽瑤遺失了。二十幾年前的法律根本不像現在這樣完善,偏遠一點的地方甚至連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。再加上老套傳統的舊思想,于他們而言生兒才是最重要的。如果頭胎都是女娃,不是遺棄就是想辦法賣掉送人。孟聽瑤還算運氣比較好。被人撿到送進了孤兒院,然后遇到了孟父孟母,過了二十多年千金小姐的生活。向保華很警惕,“俺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騙人?”孟星鸞早有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