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4章要礦

      廖春平是市長,代表市政府,只要廖春平同意,市煤化集團就要把之前吃下去的煤礦給吐出來。

      其實這事也不怎么復雜,因為市煤化集團是國有企業,方口縣煤投公司也是國有企業,相當于左手到右手,沒改變煤礦的所有制性質。

      因而也就是領導一句話的事,不需要到省里審批什么的。

      現在就看廖春平同意不同意這事。

      在此之前,廖春平也在考慮這事了,從市里頭本身的利益來說,廖春平肯定不愿意把礦再交出去,這牽扯到市本級財政的收入問題。

      而從市煤化集團方面來說呢,更不想把煤礦交出去了,市煤化集團實力越強,對于市煤化集團的領導來說越好,對職工也越好。

      如果劉志不出事,劉志鐵定會不同意這事,可能會與方口縣打官司打到底,如果廖春平同意了,劉志可能就會去找聶高寧,讓聶高寧支持他。

      可是劉志出事了,完蛋了,新來的董事長畢竟剛上任,在這個時候就沒有那么大的能量去與方口縣抗衡。

      如果方口縣委書記不是石云濤還好說,而如今石云濤是市委常委兼任縣委書記,這位新上任的董事長,心里頭不敢與石云濤過不去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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