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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第六十二章 私了

          “把他送進去的話,能判他多少年?”丁蕓問道。

          柳青道:“那家伙太貪婪了,就這么一家小公司,至少有三百萬進了他的口袋。就這個數字,只要坐實了,可以判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”

          丁蕓沉吟了一會兒,說道:“你也別忙著送他進去,明天先控制住他,再給我打個電話,我看一看能不能私了。”

          “為什么要私了?”柳青急了,“他可是貪了咱們幾百萬,這樣的人,不送進去干嘛?”

          丁蕓嘆息一聲:“我打聽了一下,他有一個妹妹,是天元集團董事谷建國的小三,把他送進監獄,谷建國以后大概就會成為咱們的仇人了。”

          柳青郁悶了,沉默著不說話。

          一個侵占了公司那么多錢的人,讓他逍遙法外,他覺得這樣不好。

          “兒子,咱們做事不能意氣用事,”丁蕓道,“把他送進監獄,判個十年以上,確實大快人心。可是對咱們有什么好處呢?只能把谷建國推到那個丫頭的那一邊,成為咱們的死敵。還不如拿這個做交易,放他一馬,讓谷建國站到咱們這一邊來。”

          柳青明白了她的意思:“就是把朋友搞得多多的,把敵人搞得少少的?”

          丁蕓很欣慰:“對,就是這個意思。”

          柳青郁悶道:“可是這樣的朋友……”

          丁蕓嘆息:“能夠不是敵人就可以了,咱們也不能要求太多。”

          “可是貪污的那幾百萬……”柳青最關心這個。

          “那必須讓他們吐出來,這個原則性的問題不能退讓。”丁蕓道,“不把他送進監獄,那是顯得咱們大度,想要交個朋友。可他們貪進去的錢不讓他們吐出來,那就好像咱們要掏錢巴結他們一樣的,這就不是朋友之道了……”

          “是舔狗之道。”柳青補充。

          “對,就是這個意思。”丁蕓道,“咱們可以不要這個朋友,但絕對不能讓人看輕了。他把你看輕了,就會對你肆無忌憚,可不是什么好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