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1章 權斗

      “書記,我看他根本沒把你這個一把手放在眼里。”

      一旁的王憲明火上澆油,對著江一鳴道:“一鳴書記,這件事你做錯了,你必須給宣貴書記一個滿意的解釋。”

      說完,一臉幸災樂禍的看向江一鳴。

      他和江一鳴不對付,這次江一鳴公然不把蔣宣貴放在眼里,蔣宣貴必然發難。

      蔣宣貴是縣委書記,他發起怒來,江一鳴也只有挨訓的份。

      想到江一鳴等會吃癟的樣子,他就興奮的不行。

      “江一鳴,你必須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!”

      蔣宣貴沉著臉道。

      “合理的解釋就是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關于檢察院批捕的規定:第八十九條—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,認為需要逮捕的,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,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。在特殊情況下,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。”

      “根據相關規定,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、檢察權,不受行政機關、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。”

      “請問,法律法規哪一條規定,調查處理案件時,一定要向黨委政府報告這件事了?”

      江一鳴聲音平淡地說道。

      “……”

      蔣宣貴和王憲明被懟得啞口無言,面面相覷,隨即是臉紅脖子粗。

      他們沒想到江一鳴會拿規定來反駁他們。

      雖然法律法規上沒有規定,辦案一定要向當地政府報告,但這是慣例!

      畢竟縣委書記要掌控全縣的一切。

      江一鳴公開這樣說,分明是不把蔣宣貴放在眼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