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51章 有法可依

      錢美玲振振有詞的說道:“我剛嫁給志強的時侯,就跟著他搬到了老宅。”

      “當時老宅破破爛爛,四處漏風又漏雨。”

      “老宅是沒有物業費,但這些年,我們為了老房子添了多少錢?”

      “拆拆補補,不都是我和志強在維護?”

      “她李志華呢?”

      “就算遺囑真有她的份,可她這些年在哪里,她又為了這套房子讓過什么?”

      “這么多年一直渺無音訊,一個人在外面逍遙快活!”

      “是,老宅拆遷,是賠了幾套房產。”

      “可當時發放賠償款的時侯,李志華又在哪里?”

      “她有露過面嗎,有簽過字嗎?”

      “沒有!”

      “都是我和志強幫著出面,代為處理。”

      “這些年來,房租是我們收著,可物業費,管理費,水電費,也都是我們在交著。”

      “而且法律也規定了,涉及到遺產糾紛,最長的訴訟時效為20年。”

      “現在都已經過去多久了?”

      “已經20多年了,早就已經過了法律規定的時效!”

      “在法律上,就算李志華有資格繼承這份遺產,也已經視為她自動放棄!”

      李爸爸愣住,“自動放棄?”

      錢美玲點頭,“沒錯,就是自動放棄。”

      “大哥,這話可不是我們說的,是律師說的,有法可依!”

      李爸爸看向弟弟的眼神多了幾分陌生,“這么說,你們今天上午是去找律師了?”

      “家里的事,你們居然還要去咨詢律師?”

      錢美玲振振有詞,“我們也是不想小華吃虧嘛,所以就過去問了問情況。”

      “大哥你要是不信的話,也可以回家問問小東,他是警察,肯定也懂法律!”

      李爸爸算是看明白了。

      弟弟和弟媳,這是不打算讓出房子了。

      否則的話,就不會拿3萬塊堵他的嘴,更不會去咨詢律師!

      李爸爸有些心寒。

      也萬萬沒想到,被他珍之重之的血脈親情,有一天居然也會被明碼標價。

      李爸爸深吸一口氣,“我不管什么法律訴訟的時效,我更不會因為這件事對簿公堂。”

      “李志強,我今天只問你一句。”

      “法律有時效,難道親情也有時效嗎?”

      “志華20年沒回來,難道她就不是你親妹妹了對嗎?”

      李志強試圖解釋,“大哥……”

      李爸爸一聲厲喝,“回答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