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從楚中警方得知,此人姓常,四十五歲,北江省人,是一名普通工人。此番來楚中是參加朋友孩子的婚禮,喝了酒,返回酒店過程中,他乘坐的這輛黑色奔馳車,正好遇到查酒駕。” “他借著酒勁,對執勤交警出言不遜,耀武揚威,被圍觀群眾全程拍攝下來,發到網上。” “常某本身就是乘車人員,并非酒駕。但是他囂張跋扈的嘴臉,經過網絡發酵,已然掀起軒然大波,評論區不少網友,一致認為……” 說到此,王主任停頓了,吳秘書同樣露出不安表情。 厲元朗頓時明白,“你的意思,網友們把姓常的當成我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