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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第1797章 外放楊自謙

          十日后,寧平省委研究決定,任命楊自謙擔任領縣縣委委員、常委、書記。

          在任命文件中只字未提紫水市委,是因為楊自謙是省委空降干部,不是紫水市委推薦人選。

          一直以來,領縣的縣委書記大都兼任紫水市委常委。

          這是由領縣在紫水地位所決定。

          領縣無論面積和人口數(shù)量,都是紫水所轄區(qū)縣中最大最多。

          經(jīng)濟位列第二,但領縣境內(nèi)自然資源豐富,尤其礦藏儲量數(shù)一數(shù)二。

          在其境內(nèi),就有兩家省直礦業(yè)集團。

          但是,趙達主政領縣期間,和這兩家礦業(yè)集團相處并不融洽。

          從而導致引領當?shù)亟?jīng)濟方面,礦業(yè)集團認可舍近求遠,將相關產(chǎn)業(yè)引申出來的利益,拱手送給隔壁縣,也不搭理領縣。

          哪怕趙達是紫水市委常委,人家照樣不給面子。

          因為受省政府直接管轄,主要領導官居正廳級,比趙達還高出半格,就是紫水市都不放在眼里,何況一個縣委書記呢。

          厲元朗外放楊自謙去領縣主持工作,實在不得已。

          在他的規(guī)劃中,打算再培養(yǎng)楊自謙幾個月,在省委辦公廳解決副廳級,比如兼任辦公廳副主任。

          等一切水到渠成,再外派出去。

          那樣的話,頭頂副廳級,對于楊自謙的工作安排十分有利。

          然而,時不我待。

          一個是,馬明安催得急。

          除了楊自謙,厲元朗手里沒有合適人選。